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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活动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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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刘永洪 发布时间:2007-08-16

富顺县安溪镇中心小学校党支部

关于开展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活动的决定

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认真践行“八荣八耻”社会主义荣辱观,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规范党员教师行为,永葆党员先进性,学校党支部决定在全校党员教师中开展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活动。

       在新的历史时期,党支部以推行“党员承诺制”、延伸和深化承诺制内涵为重要抓手,通过亮出党员旗帜,建立承诺载体,严把承诺内容,给党员提供了施展才能的舞台,搭建起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活动平台,为推动学校健康发展“培育一股旺盛的人气,打造一支团结的队伍,营造一个安定的环境”。

古人云:“君子一言,驷马难追。”我们是党员,应该一诺千金。开展这一郑重而庄严的承诺活动,是为了让党员教师心里更加明白:我们的承诺,是沉甸甸的责任和自觉的实践,催促着我们党员教师“践行三个代表,永葆党员先进性”永不停歇的脚步。希望“党员承诺制”的创新实践成为安溪小学党建文化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,点燃了安溪人创造美好明天的豪情。

誓词:

我是党员,我承诺:党员身份亮出来,平日工作看出来,关键时刻站出来,危难面前豁出来,工作业绩干出来,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先人后己,乐于奉献,鞠躬尽瘁,为师师表。

富顺县安溪镇中心小学校党支部

00七年八月二十九日